各位考生:
近日,我校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对申请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证明材料进行了审核,共有10名考生满足加分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月19日至4月2日,考生如有异议,可发送电子邮件至yzb21ss@ppsuc.edu.cn。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