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将于5月21日起向“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硕士考生(含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寄送调档材料。请各位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调档材料接收
(一)申请自取的考生,请于5月21日至23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凭本人身份证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木樨地校区五栋平房518室)领取调档材料,委托他人代取的,代办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申请邮寄的考生,请5月21日起保持本人联系方式畅通,我办将通过顺丰快递将调档材料寄出。快递单号后期在本网站公布;
(三)本校应届考生无需领取(接收)调档材料;
二、档案调取
考生收到调档材料后,须尽快送往档案所在单位,其中“调档函”交至档案转出单位留存;“档案移交清单”由档案转出单位工作人员对照考生档案材料填写并签章,随考生档案于6月5日前寄至我校(无需密封或粘贴至档案袋)。
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无法在规定时间内邮寄档案,须于6月5日前将档案所在单位签章的“档案缓寄证明”(见附件)寄<送>至我校。
三、邮寄方式
档案邮寄方式仅限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3903086
邮编:100038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