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政策要求,我校所有录取的“非在职”考生须在入学前将档案转到我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生范围
(一)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含“申请考核”类别);
(二)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少干计划”非在职考生。
二、调档流程
(一)填写调档信息
考生于6月11日前,点击查询下载链接,①填写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名称,②下载打印调档函(建议彩色打印),提交至本人档案所在单位。
注:需要纸质调档函的考生,请通过电子邮件(yzb@ppsuc.edu.cn)提交申请(邮件主题:考生编号后5位+姓名+申请纸质调档函)。我校预计在6月12日前将纸质调档函寄出。
(二)邮寄档案材料
档案所在单位须在7月15日前将考生档案(含党员档案,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可放入个人档案)邮寄到我校。为方便我校档案管理,档案所在单位须在档案袋正面显著位置标注“考生编号后5位+考生姓名+档案编号(见查询下载链接)”。为避免档案材料遗失,档案所在单位须将本单位存放的所有考生档案材料一次性寄出。应届硕士毕业生如无法按时一次性邮寄档案的,须下载办理《档案缓寄情况说明》(见附件),扫描为PDF文件,于6月30日前通过“查询下载链接”提交情况说明。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西城区月坛街道木樨地南里1号);
收 件 人:研招办;
联系电话:(010)83903086;
邮政编码:100038;
寄送方式:外校考生的档案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本校考生的档案可由辅导员直接与我办交接;
(三)组织关系转移和户口迁移
详见《2023级研究生新生组织关系转移和户口迁移注意事项》
考生如有疑问,请通过电子邮件咨询(yzb@ppsuc.edu.cn)。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