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公安学科硕士研究生考生提交政治考察信息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院 2024-03-15 14:3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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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公安学科(含公安学、公安技术一级学科下设各二级学科)考生,须参加由省级公安机关组织的考察(含政治考察、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为做好考察的前期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生范围

(一)公安学科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的普通计划考生;

(二)公安学科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的士兵计划考生;

(三)公安学科达到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总分分数线的少干计划考生。

备注:①考察信息提交范围 > 考察范围;

②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第六十二条规定,享受照顾或加分政策后可达到上述分数的公安学科考生,可提交考察信息;

③公安学科2024年拟录取推免生无需提交考察信息。

二、提交时间及方式

考生于3月20日中午12时前完成:

(一)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点此登录),注册账号,填报个人信息(系统预计3月18日8:00开放);

(二)下载《公安院校公安学科研究生招生政治考察考生基本信息申报表》(附件1),填写个人信息,打印并签名(报名序号为考生编号),上传扫描件(PDF格式)至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

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档案在校的往届本科生另需完成:

1、下载《公安学科硕士研究生招生在校表现考察表》(附件2),填写个人信息并打印;

2、将考察表交至本科院校考察部门(学院<系、部>党委、学工部或保卫处)填写考察意见并加盖公章;

3、上传考察表扫描件(PDF格式)至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生源地认定标准如下:①考生若无工作经历,则其生源地为参加高考时户籍所在地;②考生若有工作经历,则其生源地为报名时户籍所在地;

(二)考生应准确界定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要漏填,也无需多填。考生的家庭成员指其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子女、未婚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指其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父母指有共同生活经历的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指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兄弟姐妹指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已故家庭成员信息,须如实填写,并注明去世时间,信息已无法查找的已故主要社会关系,可不填写;

(三)考生个人经历从小学阶段起填。

四、有关要求

(一)考察是公安院校研究生招生的必要环节,请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误填、漏填导致无法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我校将不予录取;

(二)考察信息采集中需要填写的内容较多,建议使用电脑端填写。首次登录后,考生应先查看表单内容,将相关信息准备完全后,再行填写。请及时点击页面“保存信息”按钮,确保信息录入成功。(提示:可在信息采集首页右侧“已上报考生信息”中自行查看)。

(三)未在上述时间内提交考察信息的,将被视为放弃考察和后续复试资格;

(四)考生勿将考察表等信息拍照截图后在微信、微博等互联网公共媒体上公开传播,一经发现,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特此通知。

(责编:研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