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公安学科硕士考生做好考察和复试准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 2023-03-29 14: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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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我校复试工作安排,公安学科(公安学、公安技术)考察和复试工作将于3月27日至4月15日开展,为确保考察和复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工作安排

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应按如下要求参加考察:

(一)政治考察

3月31日前,参加由生源地省级公安机关组织的政治考察。考生应按各省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

(二)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

4月3日、4日和6日,来京参加由北京市公安局组织的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具体安排请点击此处查询,体检注意事项见附件1)。考生应根据测试项目自备运动服装,并及时调整身心健康状态。

二、复试工作安排

(一)笔试

4月5日,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来校(木樨地校区,北门入校)参加英语笔试(8:30-11:30,无听力测试)和专业笔试(14:00-17:00),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复试通知单(点击此处自行下载打印),自备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必备文具。

(二)综合能力面试

4月10日后(待各省考察结果反馈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进入复试范围(差额比例为120%)的考生参加网络远程综合能力面试。具体安排点击此处查询(请及时关注信息更新情况)。考生应提前根据“网络远程面试操作流程”(见附件2)做好准备工作。

三、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我校将线上审查考生复试资格。考生(不含推免生)须在47日前,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整理为1个PDF格式文件(3Mb以内),点击此处提交

1.身份证(含正反面);

2.学生证(完整注册)或学历证书(毕业证);

3.诚信考试复试承诺书(见附件3);

4.少干考生登记表(仅少干计划考生提供);

5.退出现役证(仅士兵计划考生提供)。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察和复试测试项目和环节较多,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公告,严格遵守时间节点。凡因个人疏忽,未按时提交材料、参加测试的,我校将视为放弃考察或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考生参加考察和复试测试时,须按要求出示相关证件,凡因未携带证件无法核实身份的,将不准予参加相应科目测试。

(三)我校将通过查询系统公布考生是否需要体检复查。完成考察和笔试测试环节且无须复查的考生,可自行选择是否离京,需要复查的考生,我校将另行通知复查时间和地点。

(四)考察和复试环节产生的纸质版材料请妥善保管,我校将另行通知提交时间和方式。

(五)考生应严格遵守诚信复试承诺,凡出现作弊、替考及私自泄露考试信息的,我校将依法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责编:研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