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公安学科硕士考生提交考察信息的通知

来源: 2023-03-13 15: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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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公安学科(含公安学、公安技术一级学科下设各二级学科)考生(含推免生),须参加由省级公安机关组织的考察(含政治考察、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试)。为做好考察的前期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生范围

(一)公安学科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的普通计划考生;

(二)公安学科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的士兵计划考生;

(三)公安学科达到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总分分数线的少干计划考生;

(四)公安学科2023年拟录取推免生(88人)。

备注:考察信息提交范围 > 考察范围。

二、提交时间及方式

3月19日24时前,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注册账号,采集个人信息(系统预计3月15日8:00开放):

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档案在校的往届本科生应提前完成:

(一)下载打印公安学科硕士研究生招生在校表现考察表,填写个人信息并打印;

(二)将考察表交至本科院校考察部门(学院<系、部>党委、学工部或保卫处)填写考察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上传考察表扫描件(PDF格式)至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政治考察由生源地公安机关负责,生源地认定标准如下:①考生为在校应届本科生的,生源地为参加高考时户籍所在地;②考生为往届毕业生,且仍为高校集体户人员的,生源地为参加高考时户籍所在地;③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形的考生,生源地为现户籍所在地;

(二)考生应准确界定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要漏填,也无需多填。其中,考生家庭成员指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包括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未婚兄弟姐妹(包括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已婚兄弟姐妹。已故家庭成员信息,须如实填写,并注明去世时间,信息已无法查找的已故主要社会关系,可不填写;

(三)考生个人经历从高中阶段起填。

四、有关要求

(一)考察是公安院校研究生招生的必要环节,请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误填、漏填导致无法有效考察和考察不合格的,我校将不予录取;

(二)未在上述时间内提交考察信息的,将被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三)考生勿将考察表等信息拍照截图后在微信、微博等互联网公共媒体上公开传播,一经发现,我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特此通知。

(责编:研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