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将于5月7日起向“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拟录取硕士考生(含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及校外调剂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寄发调档函。请各位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申请自取调档函的考生,请于5月7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凭本人有效证件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木樨地校区五栋平房518室)领取调档函,委托他人代取的,代办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申请邮寄调档函的考生,请5月8日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我办将通过顺丰快递以到付形式寄出调档函。快递单号后期将在本网站公布;
三、本校应届考生无需领取(接收)调档函;
四、考生收到调档函后,须尽快送往档案所在单位,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寄至我校。档案邮寄方式仅限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件人:研招办,邮编:100038,联系电话:010-83903086。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