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寄发2017硕士拟录取考生调档函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招生办 2017-05-10 15: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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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q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各位考生:

我办拟于本周四(5月11日)通过顺丰快递(邮费到付)将调档函寄出。考生收到调档函后,须尽快送往档案所在单位,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寄至我校。档案邮寄方式仅限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38。原则上不允许考生自行携带档案。

我校接待自取调档函考生的时间为本周五(5月12日)10点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件领取,委托他人代取的,代办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未到我校接受资格审查的非全日制校外调剂考生,须在5月15日前来我校接受资格审查并自取调档函(已接受资格审查的考生,可联系我办申请办理邮寄)。

地址:木樨地校区五栋平房518室

联系电话:010-83903086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硕士研究生调档函运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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