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14年政法干警改革试点班法律硕士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招生办 2015-01-13 16: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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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k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各位考生:

我校2014年政法干警改革试点班法律硕士招生复试工作定于1月19-20日进行,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安排

资格审查:1月19日(星期一)08:00—09:20

专业笔试:1月19日(星期一)14:00—17:00

专业面试:1月20日(星期二)08:30—11:30

二、复试报到地点

木樨地校区研究生教育楼一楼会客厅

三、复试携带材料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凡证明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我办详细地址是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一号研究生教育楼205室;

2、我办电话010-83903086;传真010-83903832;

3、复试报到时需要交纳复试费100元;

4、复试结束考生可自行离校,录取结果和相关事宜将于1月下旬在公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特此通知。

公安大学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复试录取工作方案.pdf

文件类型: .pdf

f4a6b163612042d382094c5266b6a1fa.pdf (233.40 KB)

2014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拟复试人选名册.pdf

文件类型: .pdf

f6efae8fbc24cf24f2ca115fdfdff9ea.pdf (92.0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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