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政法干警改革试点班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来源:研究生招生办 2016-01-19 17: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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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F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一、我校定于2016年3月4日为新生报到日期,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0:00。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向学校请假,不请假或请假时间超过两周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到校报到,报到地点设在公安大学木樨地校区研究生教育楼205室。

三、新生自带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1、团员凭团员证转组织关系(无团员证的团员必须携带基层团委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团委的组织介绍信)。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本人携带,报到后学校统一收取;介绍信必须由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介绍信抬头为公安部直属机关党委;党员档案材料密封后可由本人自带。

四、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及各种关系证件须随身携带,以便报到时办理入学手续。

五、新生须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户口迁移证要求:

1、新生户籍迁移本着自愿迁移原则,户籍迁移证必须在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交到学校保卫处,逾期学校不再负责办理户籍入户手续。

2、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中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相关内容必须一致,字面清晰可见,不能串行;出生地和籍贯必须精确到省市县;迁移证上需注明本人的血型、身高和户籍类型(农或非农);提交一寸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5张(非打印照片)。

3、新生提交户籍迁移证后6个月方能办理完结入户手续,请新生妥善保管原籍身份证,以免耽误工作和学习。

六、报到时须交纳的费用(人民币)总计为3075元,具体如下:

1、第一学年住宿费:900元(POSE刷卡);

2、生活用品费: 710元(现金缴费);

3、警服费: 1465元(现金缴费)。

七、在校期间学校按规定发放生活补助。

八、新生入学后须将档案移交我校管理。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档案管理单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010)83903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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