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试点班复试通知

来源:研究生招生办 2014-01-05 08: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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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FFF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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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研究生复试工作定于1月8-9日进行,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FFF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一、复试时间

资格审查:1月8日(星期三)09:30—10:30

专业面试:1月8日(星期三)14:30—16:30

专业笔试:1月9日(星期四)08:30—11:30

二、报到地点

木樨地校区研究生教育楼一楼会客室

三、复试内容及形式

1、资格审查

报到时须携带的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省内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省公务员局出具的复试通知或其它证明。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凡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2、专业面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和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为15-20分钟,满分100分。专业面试考查涉及法理学、中国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等内容。

3、专业笔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及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50分。笔试内容为: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不指定教材,考试内容参照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学综合考试大纲》)(本站首页下载中心下载)。

四、录取原则

1、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100/150×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综合成绩(各省组织考试,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百分制)

2、笔试和面试成绩有任何一门不及格者(笔试成绩90分为及格,面试成绩60分为及格),不予录取。

3、各职位拟录取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是否录取。

4、所有录取的考生均为定向培养,定向单位和考生均需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5、对拟录取考生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无合格人员的,则取消该职位。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我校根据最终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联系方式

电话:010-83903086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截至目前,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还未将正式复试名单发至我校,考虑到时间因素,为给考生留有充分备考时间,特提前公布本复试安排。如遇客观因素需要调整有关事宜,我办会第一时间在本网站发布消息,提醒考生及时关注。

2、笔试科目《法学综合》考试大纲在本网站首页提供下载。提醒考生注意。

3、复试报到时需要交纳复试费100元。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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