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精神,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将于2015年10月25日进行,我校2015年招生名额为75人。
报考人员应为2012年7月31日前于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务的工作者。
2015年,我校继续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提醒考生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考生须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1)。
(二)考生须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在复试时组织考试,其余2门为全国联考。
考生参加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以下简称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全国联考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件2。
我校资格审查时间在初试成绩公布之后、复试之前。初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经由本人签名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符合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并加盖公章)。考生须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我校研究生院申请资格审查。
法律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学习以修满学分为限,学习期限为3-5年,在校脱产进行课程学习时间1.5年,自行在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参加实践教学一学期,学位论文在规定的学制内完成。
通过课程教学、实践教学和专业学位论文撰写,以学校导师教学为主,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一)教学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突出实践教学,强化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的培养。
(二)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导师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导师组应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副高级职称以上教师为主,也可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丰富执法和司法实践经验的人员参加。
(三)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研究生的教学与培养工作。
(四)必修课的考核一律要求考试。考核办法可以灵活多样,重在考察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发现、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避免仅注重对机械性记忆的考核。
(五)采用多种途径和方法加强学生法律职业伦理和职业能力的培养。职业伦理包括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规则;职业能力包括职业思维方式、法律知识和法律职业基本技能。
(一)我校录取非政法系统考生的比例不超过学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二)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通知精神,从2016年起,不再组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将以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形式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和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如需更多与考试相关的信息,请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查阅。
QQQ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附件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docQQQ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