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16年政法干警改革试点班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招生办 2016-12-30 09: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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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F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各位考生:

我校2016年政法干警改革试点班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定于2017年1月4日至5日进行,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安排

资格审查:1月4日(星期三)14:00—14:30

专业面试:1月4日(星期三)15:00—17:00

专业笔试:1月5日(星期四)08:30—11:30

二、复试报到地点

木樨地校区五栋平房518室

三、复试携带材料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省内考试成绩单、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复试通知等证明材料。凡证明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四、签收复试通知

为保证招生咨询渠道的畅通,研招办开通“公大2016政法干警复试QQ群(群号:255173176)”用于发布复试录取通知,请进入复试范围的各位考生即刻起加入该QQ群,修改群名片为本人“复试号+姓名”信息,完成签收复试通知。

四、其他事项

1、我办详细地址是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一号五栋平房518室;

2、我办电话010-83903086;传真010-83903832;微信公众号为“公大研招办”;

3、复试报到时需要交纳复试费100元;

4、复试结束考生可自行离校,录取结果和相关事宜将于1月下旬在公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和公大研招办微信公众平台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特此通知。

附件:1.《2016年政法干警改革试点班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2016年政法干警改革试点班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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