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FF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我校2016年政法干警改革试点班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定于2017年1月4日至5日进行,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资格审查:1月4日(星期三)14:00—14:30
专业面试:1月4日(星期三)15:00—17:00
专业笔试:1月5日(星期四)08:30—11:30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省内考试成绩单、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复试通知等证明材料。凡证明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为保证招生咨询渠道的畅通,研招办开通“公大2016政法干警复试QQ群(群号:255173176)”用于发布复试录取通知,请进入复试范围的各位考生即刻起加入该QQ群,修改群名片为本人“复试号+姓名”信息,完成签收复试通知。
1、我办详细地址是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一号五栋平房518室;
2、我办电话010-83903086;传真010-83903832;微信公众号为“公大研招办”;
4、复试结束考生可自行离校,录取结果和相关事宜将于1月下旬在公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和公大研招办微信公众平台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附件:1.《2016年政法干警改革试点班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2016年政法干警改革试点班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