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我校博士招生工作安排,公安学科(公安学、公安技术)考察工作于3月27日至4月15日开展,为确保考察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工作安排
公安学科非在职考生(普通计划“非定向就业”类别考生、少干计划“非在职”考生,含申请-考核制拟录取考生),应按如下要求参加考察:
(一)政治考察
3月31日前,参加由生源地省级公安机关组织的政治考察。考生应按各省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
(二)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
4月3日、4日和6日,来京参加由北京市公安局组织的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具体安排请点击此处查询,体检注意事项见附件)。考生应根据测试项目自备运动服装,并及时调整身心健康状态。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及时关注通知公告,严格遵守时间节点。凡因个人疏忽,未按时参加测试的,我校将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考生凭身份证、考察通知单参加各考察项目测试,凡因未携带证件无法核实身份的,将不准予参加相应科目测试。
(三)我校将通过查询系统公布考生是否需要体检复查。完成考察测试环节且无须复查的考生,可自行选择是否离京,需要复查的考生,我校将另行通知复查时间和地点。
(四)考生应严格遵守诚信考察要求,凡出现作弊、替考及私自泄露考察信息的,我校将依法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