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公安学科(含公安学、公安技术一级学科下设各二级学科)非在职考生,须参加由省级公安机关组织的考察(含政治考察、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试)。考虑到近期各地疫情防控形势较为严峻,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推后到4月份疫情好转适时举行,考察工作拟于近期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生范围
(一)报考公安学科“非定向就业”类别的普通计划考生;
(二)报考公安学科的少干计划(非在职)考生;
(三)已被申请考核方式拟录取的公安学科考生(2人)。
二、提交时间及方式
3月23日8时前,登录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注册账号,采集个人信息。考试编号查询地址(https://biaodan.info/q/ylpmje)。
其中,应届硕士生和档案在校的往届硕士生应提前完成:
(一)下载打印《公安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在校表现考察表》(以下简称“考察表”),填写个人信息并打印;
(二)将考察表交至硕士院校考察部门(学院<系、部>党委、学工部或保卫处)填写考察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上传考察表扫描件(PDF格式)至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政治考察由生源地公安机关负责,生源地认定标准如下:①考生为在校应届硕士研究生的,生源地为参加高考时户籍所在地;②考生为往届毕业生,且仍为高校集体户人员的,生源地为参加高考时户籍所在地;③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形的考生,生源地为现户籍所在地;
(二)考生体检、面试、体能测试由现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请考生务必按照个人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此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
(三)考生应准确界定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要漏填,也无需多填。其中,考生家庭成员指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包括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未婚兄弟姐妹(包括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已婚兄弟姐妹。已故家庭成员信息,须如实填写,并注明去世时间,信息已无法查找的已故主要社会关系,可不填写;
(四)考生个人经历从高中阶段起填。
四、有关要求
(一)考察是公安院校研究生招生的必要环节,请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误填、漏填导致无法有效考察和考察不合格的,我校将不予录取;
(二)未在上述时间内提交考察信息的,将被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三)考生勿将考察表等信息拍照截图后在微信、微博等互联网公共媒体上公开传播,一经发现,我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