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公示结束,按照进度安排,下步将开展档案接收工作。请考生于6月3日前登录信息采集系统(https://www.jsform.com/web/formview/5b10be5675a03c7630143349)填写本人邮寄地址,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非定向就业类别考生
我校将在6月4日寄发调档函,考生接到调档函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档案邮寄。
二、定向就业类别(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考生下载、填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见附件),于6月13日(星期三)将本人签字、所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协议书寄送至我校。
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我校将在6月4日寄发学校盖章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一)在职考生
考生接到协议书(一式五份)后,于6月13日(星期三)将本人签字、所在省份民教厅负责人签字(盖章)、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协议书(四份)寄送至我校。
(二)非在职考生
考生接到调档函及协议书(一式四份)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档案邮寄,并于6月13日(星期三)将本人签字、所在省份民教厅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协议书(三份)寄送至我校。
四、有关要求
考生的档案可通过机要或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两种方式邮寄,协议书仅限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院,收信人:研招办,联系电话:010-83903086)。
我校不接收任何快递方式的邮寄,请各位考生周知。
特此通知。